河道護欄本身是一種障礙物,它的設置是有條件的,通常是以設置護欄和不用設置護欄保護的相對危險性比較后做出判斷的。只有正確的設計,才能實現護欄的功能和目標。路側護欄主要分為路堤護欄和障礙物護欄兩種,路側護欄的最小設置長度為70米,兩段護欄之間相距小于100米時,宜在該兩路段之間連續設置,圍墻護欄夾在兩填方路段之間長度小于100米的挖方路段,應和兩端填方路段的護欄相連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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